2005年3月
目 錄
1.0活動簡介
2.0活動主題
3.0活動名稱(待定)
4.0活動主辦
5.0活動承辦
6.0活動支持
7.0活動持續時間
8.0活動啟動時間
9.0活動宣傳
9-1第一階段:啟動階段——4月份
9-2第二階段:成熟階段——5月份
9-3第三階段:高潮階段——6月份
9-4第四階段:平穩階段——7月—12月
10.0時間安排及分工
11.0“的哥的姐精神文明獎”領獎細則
11-1獎項適用范圍
11-2獎項分類
11-3獎項適用對象
11-4“的哥的姐精神文明獎”獎勵等級標準
11-5“的哥的姐精神文明獎”的領獎程序
11-6頒獎單位及時間
11-7附:的哥的姐精神文明獎申請表
1.0活動簡介
為了弘揚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樹立“誠信西安”的城市形象,發揮出租車作為城市形象窗口的作用,鼓勵出租車司機見義勇為、拾金不昧等高尚行為,從而帶動所有西安人弘揚正氣、匡扶正義、懲惡揚善,為西安市“建強創佳”做出積極貢獻,由西安市精神文明辦牽頭,面向西安市所有出租車司機,以西安交通旅游廣播FM104.3為宣傳平臺,聯合西安市出租汽車管理處,由望家旺建材超市董事長楊紅麗女士以個人名義出資設立“的哥的姐精神文明獎”,根據好人好事的事件大小設立不同等級的獎項,每月頒獎一次。評獎環節由西安交通旅游廣播掌控,楊紅麗女士負責頒獎環節。評獎、頒獎公正公開,通過媒體接受全社會監督。
2.0活動主題
3.0活動名稱(待定)
西安交通旅游廣播——楊紅麗“的哥的姐精神文明獎”
西安交通旅游廣播—— “的哥的姐精神文明獎”
楊紅麗“的哥的姐精神文明獎”
4.0活動主辦
西安市精神文明辦
西安市出租汽車管理處
西安交通旅游廣播
5.0活動承辦
西安交通旅游廣播
西安市出租汽車管理處
西安廣播廣告中心企劃部
6.0活動支持
望家旺建材超市
7.0活動持續時間
2005年4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8.0活動啟動時間
2005年3月25日
9.0活動宣傳
9-1第一階段:啟動階段——4月份
1)西安交通旅游廣播FM104.3
3月25日——4月30號每天24次30秒(廣告中說明:詳情關注交通旅游廣播××節目);在其它節目中提及;4月15號、20號、25號邀請楊紅麗、精神文明辦、出租汽車管理處現場做節目。
2)西安音樂廣播FM93.1
3月25日——4月30號每天12次30秒
3)西安新聞廣播AM810
3月25日——4月30號每天12次30秒
注:4月份開始籌劃望家旺主題活動。
9-2第二階段:成熟階段——5月份
1)西安交通旅游廣播FM104.3:
5月1號——5月31號每天24次30秒,并在××節目中追蹤報道;
2)三秦都市報:5月15號、25號兩次半版;
3)5月20號左右上路牌廣告;
注:5月份開始實施望家旺主題活動。
9-3第三階段:高潮階段——6月份
1)西安交通旅游廣播FM104.3:
6月1號——6月30號每天24次30秒,并在××節目中追蹤報道;
2)西安晚報:
6月20號一次半版;
3)華商報:
6月25號一次半版;
4)6月底舉辦一次頒獎綜合晚會;
9-4第四階段:平穩階段——7月—12月
主要以望家旺主題促銷活動為主;交通臺廣播宣傳不變。
9月底舉辦一次綜合頒獎晚會;
12月底舉辦一次全年頒獎綜合晚會。
10.0時間安排及分工
3月20號以前:
協調好各方面工作,主要是精神文明辦、出租汽車管理處工作——賈元博、交通臺落實;
3月25號以前:
制作、宣傳準備到位,25號開始宣傳——廣告中心企劃部落實;
3月31號以前:
實施細則尤其是領獎、發獎實施細則——交通臺指定專人負責,廣告中心和望家旺配合。
4月底準備第一次領獎。
11.0“的哥的姐精神文明獎”領獎細則
11-1獎項適用范圍:西安市各出租車汽車公司內的所有的士司機。
11-2獎項分類:
1、拾金不昧獎。
是指的哥的姐拾到和撿到顧客及其他人的錢或物,能完整尋找歸還失主的行為。
2、見義勇為獎。
是指為使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利益免受或少受到不法侵害、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挺身而出的一種積極救助的行為。
11-3獎項適用對象:見義勇為,匡扶正義,懲惡揚善,拾金不昧等為社會和人民做出積極、正義的西安市的哥的姐。
1、見義勇為、匡扶正義、懲惡揚善。是指為使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利益免受或少受到不法侵害、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挺身而出的一種積極救助的行為。
見義勇為、匡扶正義、懲惡揚善辦理領獎成立的必要條件:
(1)1、事實發生;2、當時受害人證明;3、受害人報案的當地公安機關證明;
(2)、雖沒(1)中所列條件,但所發生事跡被當地媒體報道的亦可領取獎金。
見義勇為、匡扶正義、懲惡揚善領獎應注意的事項:1、只獎勵這種行為,對其行為所造成的結果不予獎勵和負責;2、見義勇為者當事時被造成死亡,其獎金由按法定最親近的親屬代領。
2、拾金不昧。是指撿到錢物和貴重物品等能尋找歸還失主,不為己有的一種行為。
拾金不昧辦理領獎成立的必要條件:
(1)1、事實發生;2、失主證明;3、失主掛失證明;
(2)、雖沒(1)中所列條件,但所發生事實被當地媒體報道或的哥的姐主動在媒體登記招領啟示的亦可領取獎金。
拾金不昧領獎應注意的事項:1、只獎勵這種行為的當事人;2、獎勵對于失主所遺失在車上的全部東西未全部歸還的不予獎勵。
11-4“的哥的姐精神文明獎”獎勵等級標準
獎項等級:特等獎,獎金300元/次;一等獎,獎金200元/次;二等獎,獎金150元/次;三等獎,獎金100元/次。
符合下列行為之一者可評為特等獎:
1. 拾到現金10000元以上者;
2. 拾到重要政府機關印章或重要票據、資料者;
3. 送病人至醫院及時得到搶救者;
4. 與邪惡搏斗,保護他人生命安全而傷亡者;
5. 將犯罪嫌疑人拉送公安機關幫助破案者;
6. 事跡被當地媒體報道者。
符合下列行為之一者可評為一等獎:
1. 拾到現金5000元以上者;
2. 拾到重要單位機關印章或支票等重要資料者;
3. 及時送病人至醫院者;
4. 幫助他人脫離危險者;
5. 為受災地方捐款或實物5000元以上者;
6. 連續2年未違反交通規范者。
符合下列行為之一者可評為二等獎:
1.拾到現金3000元以上者;
2.拾到機票、護照等重要證件資料者;
3.送病人至醫院者;
4.幫助他人脫離危險者;
5.為受災地方捐款或實物3000元以上者;
6.連續1.5年未違反交通規范者。
符合下列行為之一者可評為三等獎:
1.拾到現金2000元以上者;
2.拾到重大項目合同及其他重要證明資料者;
3.為受災地方或貧窮地區捐款或實物2000元以上者;
4.連續1年未違反交通規范者。
獎勵標準范圍:100元-300元,另外附加一定的實物,實物為車背套和安全提示貼各一份(見圖1)。根據其事跡情況最低可獲100元獎勵,最高可獲300元(實物)獎勵。同時頒發相應獎勵證書。
11-5“的哥的姐精神文明獎”的領獎程序
1、事件發生;
2、事跡行動;
3、事跡結果;
4、個人到電臺申請;
5、證明人證明、
6、電臺核實;
7、電臺公布名單并開據領獎證明;
8、楊紅麗頒獎。
11-6頒獎單位及時間
頒獎時間:每月月底頒獎一次。
頒獎單位:獎項設立單位設立人或獎項設立人授權的單位。
11-7附:的哥的姐精神文明獎申請表